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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检查
·手提行李
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,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。头等舱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;公务舱和经济舱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。每件物品体积不得超过20*40*55厘米,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。超过的要作为交运行李托运。
·占座行李
占座行李的总重量不得超过75公斤,总体积不得超过40*60*100厘米。
·声明价值
交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40元时,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客值。承运人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。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实际价值。每一旅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额为人民币8,000元。如此项行李发生损坏或丢失,承运人按声明价值赔偿。
·动物运输
小动物是指家庭驯养的狗、猫、鸟或其他玩赏宠物。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,不属于小动物范围。
旅客携带的小动物,必须装在货舱内运输。
小动物及其容器和携带的食物的重量,不算在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内,按逾重行李交付运费。
小动物运输不办理声明价值。
·行李运输规定
旅客不得在交运行李内夹带现金、证券、珍珠、首饰和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,以及易碎物品、机密文件和资料。对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。
旅客不得在交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、爆炸、腐蚀、有毒、放射性物品,可聚合物质、磁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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